Recently European News (International)(歐洲動態(國際)) reported the following:
9/07/2024 04:45:00 上午
美國5個政府部門 星期五聯合發出更新版香港營商警示 ,警告美國企業和個人,由於國安法、23條以及香港的自治減少了,在香港做生意的話,在8方面的風險增加,一些以往只在內地才會出現的風險,現時同樣在香港存在。
美國5個政府部門星期五聯合發出更新版香港營商警示,警告美國企業和個人,由於國安法、23條以及香港的自治減少了,在香港做生意的話,在8方面的風險增加,一些以往只在內地才會出現的風險,現時同樣在香港存在。
國務院的聲明特別提及,華府認為以下4個範疇增加了風險:
1、國安法和23條的條款廣泛而含糊
2、國安法和23條有域外效力,這些法例同時影響美企在香港以外地區的生意和人員
3、美企可能面對國安法和23條的執法,將令在港業務面對潛在法律、合規、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
4、在香港做生意,可能跟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制裁要求有衝突,提醒美國公司,如果因為符合香港法律而不遵守美國的制裁法規,將令公司面對美國法律的民事和刑事懲罰
1、在港期間遭監視及截取數據的風險增加,因為只要涉及國安案件,毋須經法院,只要獲行政長官同意,就可監聽
2、自由表達和獲取資訊的風險增
3、「反起底法」令網絡平台公司在香港的員工被拘捕的風險增加
4、香港當局勒令銀行凍結個人和組織的風險
跟2021年比較,最新警示涉及3個大環境的轉變。
首先,過去3年多了涉及國安的案件,包括並非以國安法或煽動法之類的類似英殖時期法例檢控的案例,令大家更清楚國安法和23條法案是如何執行。
警示以《蘋果日報》及母企壹傳媒為例子,警告美國公司和個人,香港當局可能以23條廣泛定義的犯罪,起訴正常商業行為,例如:游說政府決策、利用香港數據進行市場分析、盡職審查、會計核數、以及公開發佈分析和評論,只要香港當局認為可能威脅國安,都有可能被檢控。
警示也提醒,其他商業行為也有可能違反國安法或23條,包括經濟及商業分析、信貸評級、需要日常諮詢外國政府官員及部門等;外國的傳媒、研究及學術機構、智庫、銀行等組織,發表分析或評論時可能被指發表「失實及誤導」言論而違法。
華府又說,雖然香港仍未有廣泛干擾互聯網,但警方已開始動用國安法,要求封鎖某些網站。
另一個大環境轉變是23條立法在今年3月完成,警示尤其提及當中4項罪名可能令美國企業中招,包括:非法獲取、管有和披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
第3個轉變是俄烏戰爭。警示再度提醒,一些香港人遭美國制裁,跟這些人有交易可能違反美國制裁,並同時大篇幅提及,一些在港人士,或者在香港註冊的組織,涉及協助俄羅斯和伊朗繞過美國制裁及出口禁令,以及協助製作並向美國輸出芬太尼等毒品。警示提醒,在香港做生意接觸到被美國制裁人士和公司的機會上升。
(Article source: https://europechinese.blogspot.com/2024/09/5-823.html)
So, this
article says that five U.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have jointly issued an
updated version of the Hong Kong Business Alert recently, warning U.S.
companies and individuals that due to the factors such as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Article 23 in Hong Kong, and the reduction of Hong Kong’s autonomy, risks
in doing business in Hong Kong will increase. The article also suggests that risks
that only appear in the Mainland China now also exist in Hong Kong. As the
article, in simply words, records the points covered in the updated version of
the Hong Kong Business Alert, I reprint it here for record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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